5月6日,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就關于中馬互免簽證協(xié)定停留期問題答記者提問。
大使館方面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于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xié)定》規(guī)定,中馬目前互予對方國家公民的免簽入境安排維持不變,即雙方公民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天。
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協(xié)定明確了對締約一方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免簽停留的期限,即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對免簽赴華的外國公民來說,指從任意自然日向前溯及的180日內,在華停留不超過90日(該90日不包含持用簽證、APEC商務旅行卡以及居留證在華停居留的時間)。如入境時溯及的180日內免簽停留時間累計已滿90日,則無法再享用免簽入境政策;累計不滿90日,但剩余停留時間不足30日的,本次免簽停留不得超過剩余的免簽停留時間。中國人免簽來馬亦按此操作。